生活垃圾分類收集是當今世界生活垃圾管理和處理的潮流,我國許多城市正在積極開展生活垃圾分類收集的試點。然而這項工作在蘭州市啟動緩慢,成效不大。蘭州市政協(xié)委員管海霞建議,蘭州市應加大政府對垃圾分類設施、處理回收設備的投入,確保分類設施覆蓋全市的居民小區(qū)。
管海霞委員建議,蘭州市應出臺生活垃圾分類法規(guī),制定強制性條款和懲罰性措施。同時由市有關部門牽頭,研究制定蘭州市生活垃圾分類細化標準,完善垃圾分類規(guī)定。此外,加大政府對垃圾分類設施、運輸車輛和處理回收設備的投入,確保分類設施覆蓋全市居民小區(qū);建立引導機制,引導多渠道投入,給予垃圾回收企業(yè)補貼政策,鼓勵回收可再生資源,推進垃圾分類與市場化垃圾回收處理有機結合;引導推動垃圾回收企業(yè)與社區(qū)聯(lián)合開展分類回收工作,對積極開展垃圾分類的居民社區(qū)、物業(yè)公司給予一定的補貼。通過公眾媒體、戶外媒體、公益廣告、微博微信等渠道,大力宣傳生活垃圾分類重要性,盡快制作統(tǒng)一的垃圾分類宣傳資料,向全社會普及分類知識,宣傳到社區(qū)、入樓道、進家庭,提高居民分類意識;引導居民學會分類方法,逐步養(yǎng)成垃圾“不分類、不出門”的習慣;從娃娃抓起,在學前教育、義務教育階段大力普及垃圾分類知識,在全社會營造主動進行生活垃圾分類的良好氛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