分析認為,多種因素已經促使環(huán)渤海地區(qū)動力煤價格走勢出現確定性反轉,甚至開始出現恐慌性“拋盤”,價格指數下行不可避免。
其一,隨著允許“所有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合法合規(guī)煤礦,在采暖季結束前都可按330個工作日組織生產”這一新政的出臺,面對多項抑制煤炭價格上漲和高位運行政策措施的持續(xù)施壓,價格回調已經成為動力煤生產、貿易和消費企業(yè)的共識;
其二,神華集團等大型煤炭生產企業(yè)積極響應和配合主管部門的努力,對市場動力煤主動且連續(xù)降價銷售,不僅觸動市場神經,其價格水平也再度成為市場參照目標;
其三,從本月中旬開始,主要電力生產企業(yè)開始對動力煤實行態(tài)度幾乎一致的、堅決的減量和壓價采購,引起市場強烈關注和擔憂;
其四,本報告期國內海上煤炭運價的大幅度“跳水”,預示短期內動力煤需求已經減弱,給近期環(huán)渤海地區(qū)動力煤價格帶來負面影響。
沿海航運市場方面,秦皇島海運煤炭交易市場發(fā)布的海運煤炭運價指數(OCFI)顯示,本報告期(2016年11月16日至11月22日),國內海上煤炭運價大幅“跳水”,11月22日的運價指數報收于1103.20點,比11月15日下降了172.6點,降幅為13.53%。
具體到部分主要船型和航線,11月22日與11月15日相比,秦皇島至廣州航線5-6萬噸船舶的煤炭平均運價下降6.6元/噸至50.6元/噸;秦皇島至上海航線4-5萬噸船舶的煤炭平均運價下降11.1元/噸至36.5元/噸;秦皇島至張家港航線2-3萬噸船舶的煤炭平均運價下降6.8元/噸至48.0元/噸。